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751146975/2024-01111

【政策解读】《景德镇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04 17:00 访问量:

景德镇市出台《景德镇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市县同权、全市通办”目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有效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档,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少跑路。

1.问:什么是“市县同权”改革?

答:“市县同权”改革,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由设区市、县两级或设区市级实施的215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依法下放、审核环节下沉、受审分离方式,打破市县地域限制,调整为县级实施、县级可办,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需求,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扁平化审批服务新模式。

2.问:制定《景德镇市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赣州市、鹰潭市以相对集中许可权为保障,“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全省率先推动审批服务“市县同权”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政务服务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以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办事为导向,215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现市县一体化审批服务,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问:“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其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依法下放事项完整交接审批权限,对审核环节下沉、受审分离事项规范受理审查批准流程。确保事项“放得下”“放得稳”。二是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建立市县对口部门专题培训,并设置3个月过渡时期,力求事项“接得住”“用得好”。三是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市县同权”综合窗口,依托“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景德镇市“市县同权”模块,开发受理推送、县级报批、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市县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审批管理,强化事项“数据通”“网上办”。四是市直部门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制,强化主管监管责任,防止事项下放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许可事项放而不乱,实现事项“管得严”“批得快”。

4.问:“市县同权”改革事项主要分为哪几类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共215项,其中依法下放事项80项、审核环节下沉事项4项、受审分离事项131项,共涉及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动办、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教科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人社局等19个部门的事项。

5.问:现在“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是如何实现市县联动审批的?

答: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市县同权”综合窗口,依托“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市县同权”模块,实现所有改革事项的集中收件与办件,实现系统办件与数据推送,实现市县两级联动审批,各部门间的业务数据共享与业务监管,减少企业群众跑动办事,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及能力。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