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珠山区迷你星酒店申请,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注销其有效期限内的卫生许可证,注销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珠山区迷你星酒店
证书编号:景卫公许字〔2019〕0071号
法定代表人:陈明发
单位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1区1号楼1、5、6层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1区1号楼1、5、6层
许可项目:宾馆
生产经营方式:服务
有效期限:2025年1月3日至2029年1月2日
发证机关: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景德镇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25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