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景德镇朗逸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注销其有效期限内的卫生许可证,注销内容如下:
(一)公共场所
单位名称:景德镇朗逸酒店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景卫公许字〔2019〕0095号
法定代表人:曾明珠
单位地址:珠山区西路5号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珠山区西路5号
许可项目:酒店
生产经营方式:服务
有效期限: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8年11月7日
发证机关: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
单位名称:景德镇朗逸酒店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景卫公许字〔2012〕007号
法定代表人:曾明珠
单位地址:珠山区西路5号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珠山区西路5号
许可项目:二次供水
生产经营方式:服务
有效期限: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8年11月7日
发证机关: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景德镇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12日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