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中心各窗口,市直各专业办事大厅,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改善行政服务系统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行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系统内开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优化政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现就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主线,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改善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决做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市场的能力明显提高;促使作风再转变、审批再推进、环境再优化、服务再优质,为实现市委提出的“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这一目标而砥砺奋进,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及优化政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彭松秀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何 敏 党组成员、调研员
汪 湖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志雄 党组成员、副主任
蔡海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国庆 副调研员
程青峰 副调研员
成 员:王长柳 党政办主任兼综合管理服务科负责人
刘玉萍 行政审批监管科科长
徐 锋 投资服务科科长兼市行政审批代办中心负责人
方 翔 信息科负责人
郭竹君 监察室科员兼团委书记
鲍贵风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秦烨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推进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强化对办件时限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窗口是否按时办结;检查是否按压缩时限进行办件;检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授权是否到位及是否存在“两头受理”等体外循环的现象。
2.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工作的落实,强化对网上审批系统使用的检查。重点检查审批事项是否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检查办件情况不录入、不完全录入、规避录入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进一步推进利企便民,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于利企便民的优惠政策,是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宣传,为市民和客商提供咨询和指导。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让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对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形成了协调处理机制,对解决情况是否进行了跟踪回访。
4.进一步规范项目收费,强化收费进驻的检查。重点检查涉审收费是否全部纳入博思系统;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5.进一步推动审批代办工作,强化对代办工作的检查。进一步推动审批代办工作,强化对代办工作的检查。检查是否重视代办工作,是否建立了领导机构,对代办工作是否定期进行研究、指导;检查是否按照《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景优办字〔2015〕5号)要求成立了代办机构或加入了市级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网络,代办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检查是否建立了代办工作制度;检查是否配合市行政审批代办中心做好重大项目的代办服务工作。
6.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的检查。按照《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系统改造、平台整合和规则制定等三大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形成规则统一、服务高效、规范透明、管理顺畅的交易平台体系,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公共资源“场外无交易”。
7.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强化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是否全部予以公告;检查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八公开”情况。
8.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对规范服务行为的检查。重点检查《景德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景优办字〔2015〕3号)执行情况;检查迟到、早退、擅自脱岗、旷工等违反考勤纪律的情况;检查请假或外出是否执行请销假手续;检查工作期间胸牌、桌牌佩戴情况;检查“服务评价器”、“一机双屏”的使用和“服务评价卡”填写情况。
9.进一步强化各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持续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奢侈浪费”、收受“红包”、“庸、懒、散、奢”等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吃、拿、卡、要”行为,整治工作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10.扎实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将社会评价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力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开展走访服务,深入窗口、企业、乡镇一线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建立民情台账,解决突出问题,做实基础工作。
11.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力度。结合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一批执行不力、作风散漫、违反工作纪律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案件,查处一批与民争利、损害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环境的案件,保持政务环境整治的高压态势。深挖影响行政效能与损害发展环境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堵住腐败漏洞。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保障
(一)政治保障
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通过多形式、多举措、多手段确保活动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补“精神之钙”,筑“党性之魂”,加强对党纪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让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懂得“两学一做”的重要意义使“两学一做”活动得到生动实践,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扎实思想基础。
(二)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部门)、科室、窗口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履职,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窗口一线,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办事大厅要成立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工,中心各窗口要明确工作重心、落实具体措施,市行管委要及时调度、强化督查。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进一步完善追责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单位、窗口的责任。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同时,延伸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倒逼各单位(部门)、科室、窗口提高效能、优化环境。
(三)纪律保障
1.加强信访投诉工作。畅通电话投诉、网络投诉渠道,做好党风政风热线,广泛收集影响效能建设和损害发展环境的线索和信息。不断健全开门接访、上门走访、曝光跟踪的工作机制。针对一段时间集中反映的问题,主动深入群众和企业了解情况。对效能问题易发高发的相关部门和窗口进行定向监测,督促整改发现问题的落实。完善快速处理投诉、有效解决诉求机制,及时有效处置投诉,快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需转办的投诉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将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反映群众和企业呼声,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应尽快建立起符合全系统实际的党风政风监督员制度,聘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代表和媒体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实施
从2016年6月至12月,集中用半年的时间,重点开展全系统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单位(部门)、科室、窗口要按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政务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有关规定,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8月31日)。重点是围绕五个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一查为民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等不强存在哪些具体表现;二查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重大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哪些制约因素;三查服务不优、为政不廉、效率不高存在哪些具体行为;四查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存在哪些具体原因。对查找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7月底前书面径报市行管委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行管委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暗访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好行政审批、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业务水平不高、工作作风散漫等问题。对屡教不改、常纠常犯的个人和窗口进行责任追究。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常抓不懈。
(五)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中下旬)。优化政务环境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将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上巩固治理成果,使优化政务环境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任务再分解,按照“一项工作、一个班子、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涉任务负总责,组织研究部署工作;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市行管委将对系统内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实行定期调度、适时通报,对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效能问责。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完善优化政务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该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检查考核结果的应用,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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