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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涉案80多万!江西一“女校长”获刑!

来源: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15:49 访问量:

为了孩子能上好大学

父母可谓是愁白了头

这时

有些不法分子瞅准“商机”

摇身一变成“校长”

招摇撞骗、大肆敛财

案 情 简 介

2019年11月,女子江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江西某艺术培训学校,并担任校长。

期间,江某对外谎称其能搞到大学的内招指标,并先后与10名学生家长签订了指定大学的保过协议。10名学生家长均按照江某指示将钱款转账至指定账户,共计816300元。

因担心事情败露,2020年7月,江某携款潜逃。同年8月,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你以为就这些......


江某在成为“校长”之前

不仅是“口腔医院工作人员”

还是“离婚失意少妇”

2018年11月

江某在南昌市某口腔医院工作期间,多次以其母亲病重急需手术费为由,向同事小杰借款。小杰先后通过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至江某的账户共计22668元。事后,江某将小杰的微信拉黑。

2018年12月

江某冒用小杰的名字入住民宿,谎称其已离婚出来散心,骗得民宿老板的信任后,在民宿免费吃住,并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分15次盗走老板支付宝账户19074.12元,分2笔盗走老板微信账户3700元。

之后,江某离开民宿,并删除老板微信。

案 件 审 理

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38968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2774.1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


最终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江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


孩子上学走正途

内部指标不靠谱

涉及钱财留心眼

遇到骗子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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